住宅用滅火器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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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消防署╱文

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就用途及功能區分,可區分為:
  1. 警報設備
    指報知火災發生之器具或設備。

    • 火警自動警報設備。

    • 手動報警設備。

    • 緊急廣播設備。

    • 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。

  2. 滅火設備
    指以水或其他滅火藥劑滅火之器具或設備。

    • 滅火器、消防砂。

    • 室內消防栓設備。

    • 室外消防栓設備。

    • 自動撒水設備。

    • 水霧滅火設備。

    •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。

    • 泡沫滅火設備。

    • 乾粉滅火設備。

  3. 避難逃生設備
    指火災發生時為避難而使用之器具或設備。

    • 標示設備:出口標示燈、避難方向指示燈、避難指標。 避難器具:滑台、避難梯、避難橋、救助袋、緩降機、 避難繩索、滑杆及其他避難器具。

    • 緊急照明設備。

  4. 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用
    指火警發生時,消防人員從事 搶救活動必要之器具或設備。

    • 連結送水管。

    • 消防專用蓄水池。

    • 排煙設備(緊急昇降機間、特別安全梯間排煙設備 、室內排煙設備)。

    • 緊急電源插座。

    • 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。

  5. 其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認定之消防安全設備